党建|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探析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注入了强大动力。本文以陕煤集团神木煤化工公司为例,从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发展背景、实践初探、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等方面阐述了经验做法,为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提出了新思路、新方法。

回顾历史,国有企业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从最初的简单合作经营,到股份制企业,再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经40年,国有企业终于探索出了一条融入市场经济的重要途径——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从政策层面看,为加快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从股权结构看,为国有资本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了活力;从企业层面看,使得国有企业政治优势与民营机制优势整合互补,放大了优势。

2015年9月,中央出台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集团、下级企业、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参股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项目等国有企业各个层面构建严密的党建网络,分别承担同各自定位相适应的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明确了顶层设计。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实践初探

一是企业概况。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旗下拥有97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其中参股企业37家,占比38.14%。神木煤化工就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典型代表,其所属的5家参控股企业均是与民营、个人合作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成立之初,由于没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验,造成在企业改革发展与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神木煤化工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企业党建理论,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出了一系列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二是基本经验。神木煤化工2008年10月成立,主营煤炭的深度转化和各类化工产品的生产,成为陕煤集团“战略北移”的先行者、探索者和实践者。神木煤化工下属天元公司、富油公司、能源公司、电化公司、泰和公司、奥维乾元公司等6家企业,都为混合所有制。由于股权构成不同,造成国有资本实际控制权不同,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也略有不同。

按照股权比例划分为三种,首先是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比如富油公司(55%的股权)、电化公司(59.17%股权)、泰和公司(55%股权)、建丰公司(95%股权)4家企业。这4家企业国有股权占绝对优势,党委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经理层成员重合度较高,董事会多数席位由国有股东派出,党组织意图通过董事会得到贯彻。其次是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比如天元公司(45%的股权)、能源公司(40%股权)。国有股权和民营股权基本持平,双方都拥有相应的决策权力。这类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则重点放在政治领导、协调各方和支持服务上,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企业决策与陕煤集团发展战略一致。再次是参股企业,比如奥维乾元公司(20%股权)。国有股权占比较小,只能依据股权份额参与企业决策,而党组织作用的核心就是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的难点和问题

一是面临难点。

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员工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使混合所有制企业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和新变化,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新挑战。

思想观念。国有企业由国有独资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多元化、股权分散化的企业,民营股东方由单一出资人逐渐变为参股股东,产权结构多元和资本力量制衡客观上对企业党的建设带来了挑战,不同投资者对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认识,党组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看法不同,造成党建工作“四化”(淡化、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较为严重;部分国有委派的管理人员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缺少管理经验,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还停留在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造成股东方不认可,矛盾突出,工作推动缓慢。 

战略目标。国有企业关注的重点是保证民生、维护稳定、社会安定,有时不计成本完成资源调配既是社会担当,也是历史使命,注重企业长远利益和职工个人切身利益得到保障。而民营股东方更倾向于关心资产收益和企业效益,关注当前利益,对党建工作和社会效益则是态度上重视,思想上轻视,两者站位不同,目标不同。

治理结构。按照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公司各方都要按章程行权,依规则运行。企业党组织如何发挥领导作用,有效处理与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促进企业更好承担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如何找准工作切入点,发挥党组织独特优势,企业各方利益主体认可支持,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挑战。

员工结构。混合所有制企业大多都处于较为激烈的竞争领域,市场化程度高,员工流动性大,党员队伍构成复杂,既有股东方代表、高薪聘用技术精尖人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也有普通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由于“混合”的基础参差不齐,人员构成复杂,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的地域区域,不同的文化理念、不同的生活习俗,给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和经营管理造成全新的压力和挑战。

廉洁风险。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间的竞争不仅是效益、规模的竞争,还包括经营机制、管理模式的竞争,而市场化手段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政治生态与私营企业灵活的管理机制相互融合,党组织如何防控廉洁风险,避免国有资产损失,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政治挑战。


二是存在问题。

第一,国家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造成推进企业党建工作管理上的体制机制漏洞。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对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作出了明确的指示。而对如何推进和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公司法》对党的建设方面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和要求,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实要求。

第二,多元产权造成文化理念差异较大,不能与企业长远发展目标保持一致。作为不同产权结构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代表,神木煤化工股权结构多元,合作股东文化理念差异较大,给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带来了层层羁绊。特别是一些民营股东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能很好地处理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的关系,对党建工作有抵触情绪。如个别企业在“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不能与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造成掣肘。

第三,个别股东将经济利益与政治责任相割裂,造成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难以发挥。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多元化的产权结构直接决定了一些股东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往往以控制成本为借口,在党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活动经费保障等方面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党建工作不具体、不系统,直接形成党建工作上的盲区和短板。

第四,党建基础管理不扎实,造成部分党员在党意识不强,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到位。产权多元,导致党建工作管理主体不同,党建工作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位。如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权在国有股东方,对于一些参股企业,党建工作管理职能则在控股方。造成一些国有方委派的党员干部在党意识淡化,党员的先锋作用发挥不足,不能积极主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的党务工作者虽然从事党务工作,但党务知识欠缺,无法有效发挥教育党员、统一党员思想的作用等。

第五,企业凝聚力不强,文化缺乏有效整合。由于企业人员构成复杂,文化背景、思想基础、从业心态和利益取向差异较大,造成管理难度增大。比如部分企业管理者业务水平不高,组织观念不强,随意违反企业管理制度,使企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部分管理者不能站在员工的角度考虑问题,造成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降低,对企业的归属感下降,进而导致人才严重流失,其实质是企业文化建设的“碎片化”。


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具体途径

不断深化推进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党的领导地位是不能变的,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发挥领导作用也是不能变的。通过对陕煤集团神木煤化工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探索和研究,逐步梳理出了一些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一是把好“三个方向”,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政治引领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为我们抓好不同股权结构下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因此,混合所有制企业必须把好三个方向。首先,把好顶层设计方向,要突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将党委会前置到董事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研究之前。其次,把好选人用人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将干部参与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素质觉悟和能力水平捆绑在一起,运用“三项机制”,实现个人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最后,把好文化传播导向,牢牢掌握舆论宣传领导权,真心与民营方交朋友,在情感上相互融合,协调处理好各方股东的利益,争取最大的支持。

二是凸显“四个功能”,强化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政治优势。

第一,突出政治功能,形成上下联动,目标上同心同向。各级党委着眼于宏观指导、总体把握,全面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立完善与股东会、董事会沟通的协调机制,让党委成员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通过董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通过监事会监督企业的经营发展;同时,把具备条件的民营股东吸纳进党委会,确保党组织在执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上的核心保障作用和引领作用。

第二,发挥组织优势,理念上包容互鉴,方向上形成一致。首先,明确党组织的法律地位,明确党的机构设置“三同时”。在新建企业时,必须明确将党建部分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从法律上明确党组织的地位;必须明确凡是国有企业控股或相对控股企业组建的同时建立党组织;在调整行政组织机构的同时调整党群组织设置;在配备行政管理人员的同时配备党群工作人员。其次,在理念上包容互鉴。与各方股东在理念上、管理机制上、党建责任上、推进生产经营目标上达成共识,实现融合。最后,拧紧思想上的螺丝钉。要实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

第三,强化监督保障,扎紧制度“笼子”,构建廉洁政治生态。围绕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廉洁风险点,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各级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彻底改变过去民营股东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不敬畏的现象。强化党内监督,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提高监督有效性。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问题,以良好党风促进企业廉洁从业。维护企业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严肃对待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四,做好协调服务,行动上同频共振,工作上相互补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依法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各方投资主体利益最大化。首先,要充分发挥在企业重大决策中的“参与者”作用,正确处理各级党组织与董事会的关系,行使好党组织参与决策职能,保证企业各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其次,要充分发挥好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监督者”作用,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让党委班子成员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确保了党委“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前置程序落实;再次,要充分发挥维护各方权益的“协调者”作用,正确处理企业内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推进群众组织在多元利益主体上的融合,化解矛盾、解疑释惑、凝聚人心;最后,要充分发挥好“领导者”作用,认真践行“务实、尽责、诚信、合作”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广泛凝聚各方力量,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三是推进“标准化”建设,筑牢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基础。

第一,规范党组织机构,实现党员全覆盖。结合企业实际,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具备条件的及时建立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人员。对于党员人数较少的班组、车间,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或依托挂靠等方式,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实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有效覆盖。国有股东方要加大选派人员中的党员比例,把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派入混合所有制企业,加强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同时,加强对民营股东的思想政治和统战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第二,打造党组织特色,推进党建融合。按照“建强支部堡垒,抓实基层党建”的要求,全面推进“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的“三基”党建特色,通过扎实开展党建+标准化、党支部+素质提升、党员+技术创新、党建+示范点建设,以及“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主题党日”等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

第三,运用“三项机制”,激发干部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要用好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既报经济账,又报党建账。这一论述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同样适用。混合所有制企业也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推行“经营业绩、经营管理、安全环保、党建工作”四位一体的考核考评体制机制,把党的建设考核与干部综合考评、经营业绩考核挂钩,同所属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钩,切实发挥“指挥棒”作用,努力打造了一支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四是构建“六种文化”,重塑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文化合力。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好的企业文化能激发员工的使命感、凝聚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员工的责任感、提升员工的荣誉感。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文化形成要在推进多元文化大融合的前提下,构建“六种文化”,即“功在长远、利在百年”的政绩文化、“崇尚务实、勇于担当”的实干文化、“团结协作、服务大局”的团队文化、“勇于变革、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令行禁止、恪尽职守”的执行文化和“干净干事、廉洁奉公”的廉洁文化,形成文化影响力。同时通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不断丰富文化载体,把广大员工团结到组织周围,营造良好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影响每位员工的言行,凝聚起振兴企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就是努力把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与民营企业的机制灵活优势结合起来,实现双方的利益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确保混合所有制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选自国企党建专委会2019年度优秀课题研究成果一等奖《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探析》课题成果,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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