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集团领导干部严格执行 “三个规定”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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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全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根据潍坊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的通知》要求,6月7日下午,市人力资源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在集团910会议室签订了《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杜绝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及其他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二、坚决杜绝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三、坚决杜绝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坚决杜绝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五、坚决杜绝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

六、坚决杜绝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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