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创新资源差异比较及思考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构建中国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确保中央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支出年增长率明显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增强国有经济创新力,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因此,从研发投入、人才资源和创新载体方面系统比较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差异,对下一步明确各自的核心定位,促进两者分工协作、融通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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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新资源存在三大差异


在研发投入方面,民营企业总体规模强度显著占优,“头部效应”显著。当前,民营企业已成为中国研发投入的主力军。2019年中国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R&D内部支出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18亿元和0.41%,而同期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R&D内部支出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16.75亿元和1.25%。值得关注的是,民营企业中两极分化趋势明显。


《2020版欧盟工业研发投资记分牌》数据显示,中国位于前500强企业中的36家是民营企业,其中,华为、阿里巴巴和腾讯位居前三,其R&D投入分别为1307.26亿元、429.31亿元和302.82亿元,远高于同期规模以上民营企业185.39万元的平均水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投入方向上各有侧重。国有企业在国家战略安全等领域承担着更多重大科技创新使命。例如,中国电科承担了7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占到总数的一半以上,特别是在微波电真空器件等市场需求小但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技术产品上投入巨大;民营企业研发投入更多是基于市场需求导向,资源要素主要集中于创新链后端应用,产业化、商业化特征显著。


在人才资源方面,国有企业研发人员特别是高学历研发人员集聚。2019年在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平均每家民营企业拥有R&D人员数量为7名,而同期国有企业该项指标为民营企业的3倍(22名/家)。国有企业R&D人员(以全时当量计)中有45.98%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同期民营企业中仅为25.17%。同时,国有企业在研发人员的根植性上强于民营企业。2015-2019年,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人员的比重呈稳步上升态势,年均增速达到6.1%;民营企业这一指标已从2015年的29.31%下降至2019年的25.17%,两者“剪刀差”持续扩大。此外,国有企业的人才虹吸效应显著。国有企业在城市落户、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方面较民营企业具有先天优势,对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了较强的吸引力和集聚力。特别是近年来国有企业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方式不断创新,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持续优化,包括中海油等国企已开始探索实施员工持股试点模式,进一步激发研发人员的技术创新意愿,提升了人才引进的“软”实力。


在创新载体方面,国有企业重点研发机构实力雄厚,但新型研发机构布局落后。截至2018年,179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超过60%依托于国有企业,且主要附属于中央企业总部及二级单位,民营企业牵头建设的仅占1/3左右,相较于数量庞大的民营企业,其建设比例极低。鉴于诸多企业重点实验室由国有转制院所演变而来,对行业开放度不够,民营企业难以直接参与建设并共享科研成果。同时,国有企业研发机构较民营企业呈现出雄厚实力。2019年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中单位研发机构平均经费支出2509.26万元,大约是同期民营企业的4.09倍(613.9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民营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布局超前。作为探索新型产业化组织方式的先行军,以之江实验室(阿里巴巴)、2012实验室(华为)为代表的新型研发机构不断涌现,在类脑智能、量子科学、网络安全等前沿交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重大科学研究。这些新型研发机构通过双聘、兼聘等灵活的引才聚才机制,以及多元投入、成果共享的利益分配模式,更适应于大科学、大数据的互联网时代科学研究,注重科研手段及方法工具的自主研发与创新,为强化民营企业原始创新能力提供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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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创新资源的几点思考


精准施策,提高金融资本使用效率,优化创新投入结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独立核算、容错纠错的研发准备金制度,确保研发支出年增长率保持稳定,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研发经费使用进行市场化考核评估,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强化中央财政的杠杆作用,支持地方建立产业引导基金,促进银行信贷、融资担保等金融方式深度融合,通过种子基金、风险投资、投贷联动等方式开展科技金融服务,为小微民营企业提供投融资支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通过“揭榜挂帅”、定向委托、自愿组合等方式,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前沿基础研究,提升其在技术方向选择、资源要素配置、研发成果考评等方面的话语权,与“国家队”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重大原创性成果突破。


完善机制,促进人才资源的高效配置及合理流动。破除民营企业在户籍、社保、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政策壁垒,涉及一般性竞争领域向民营企业倾斜,探索建立长期性、合同制、弹性化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模式,提升民营企业对高水平创新人才的吸引力。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实验室、中试和工程化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通过订单式培养、生产性实践等方式储备一批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定、奖项申报、福利保障等规定,畅通科技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去民营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技术培训、创新创业等活动,提高人才流动性,挖掘创新潜力。


深化改革,通过建设创新联合体,促进融通创新。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支持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牵头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强化垂直产业生态整合能力,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民营企业等多元主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国有企业、民营高科技企业建设开发工具集、知识库、模型库、标准零部件库、微服务组件库等共性基础资源库,并向行业开放共享,提高创新资源要素的流通使用效率。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建设,加强对民营企业技术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探索创新联合体研发和产业化组织方式,持续增强知识产权布局与协同运用能力,强化融合创新标准研制,促进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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