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支持引导全市产业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有关要求,按照市委“—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更好支持引导全市产业发展,向着“一二三”发展目标加速迈进,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支持引导全市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指出,市属国有企业要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围绕全市“五大战场”和“十大产业”投资发展产业,重点支持现代海洋、高端装备、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和参与的新旧动能转换、人才、科技等各类基金和专项投资平台作用,支持引导产业发展。要大力实施产业招商。要健全完善决策机制。

《若干措施》要求,市属国有企业要加强投资项目管理,要全面掌握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跟踪管理和信息分析工作。要完善项目退出机制,在产业投资时要针对项目特点制定风险控制和退出方案。要落实扶持政策,为项目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若干措施》明确,市属国有企业要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要深化改革推进转型。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产业投资及运营管理整体水平。要发挥考核激励作用。要支持容错免责,保护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要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转变思想,加速推动传统平台型市属国有企业向市场化转型。





潍坊市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16号   鲁ICP备20001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