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国资委牢牢把握“四个坚持”不断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市国资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国企高质量发展成效显现,国企改革红利加速释放,市属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截至6月末,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919.58亿元,同比增长19.9%,资产负债率50.6%,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59.45亿元、利润6.93亿元、净利润5.2亿元,上缴税费5.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5%、332.3%、270.9%、13.9%。

一、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推动国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坚定不移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促进互融互进、同频共振,不断推动市属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是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把党建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多元主体的利益意志趋向统一。二是优化领导决策机制。对“三重一大”和其他重要事项,实行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发挥党委在企业重大决策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三是改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规范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厘清各主体的权责边界。

二、坚持“心无旁骛攻主业”,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按照“聚焦主责主业、集聚优势资源”原则,加大企业战略重组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十大产业”集中,逐步实现企业业态合理布局。一是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把统一监管作为资产清理、产业整合的突破口,先后与14个市直部门(单位)办理22家企业划转手续,资产总额73.22亿元,涉及人员3858人,完成9家企业清理退出任务,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二是加快实施企业战略重组。出台《市属企业战略性重组方案》,按照主业相同、产业相近的原则,将25家企业重整重组为14家企业集团,市属企业主业更加突出,经营实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明确企业发展主业。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印发《市国资委出资企业主业清单》,明确企业主责主业,严格控制在3个以内,并根据企业发展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实施非主业清理整合行动,确保年度主业投资占比在90%以上。四是全方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扎实做好山东海化集团股权划转后资金协调、发展规划、经营管理、安全环保和职工稳定工作,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海洋化工产业,企业发展走上“快车道”。  

三、坚持“向改革要效益”,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市国资委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坚持用改革破难题,向改革要效益,市属企业在改革中实现“强身健体”。一是实施“两群一中心”发展战略。通过打造“较高信用等级群”、培育“上市公司群”、建立“高品质城市建设服务保障中心”,全面提高市属企业信用等级、资本证券化率和民生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市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5家,市城投集团获AAA信用等级和Baa3国际信用评级,AA+信用等级企业达到4家。二是积极稳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三因三宜三不”要求,启动市属二级及以下子企业混改工作,“一企一策”制定完善改革方案,通过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推进国有企业上市等路径实施混改,有效激发企业活力。三是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积极推动国有企业职工住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实现“瘦身健体、提质增效”。顺利完成11.48万户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维修改造工作,完成率100%;共计接收各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4.23万人,完成进度100%。

四、坚持“监管服务并重”,健全完善监管模式和内控机制

树立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研究出台履行出资人权责清单,明确9类29个依法依规监管事项;减少企业的审批事项,下放7个事项交由企业办理,充分发挥企业经营自主权。二是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和完善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研发投入强度、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纳入考核范围;山东海化集团7项专利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疫情期间市属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2526.68万元。三是强化国企重点领域监督。实施财务管理提质增效计划,规范投资行为,强化风险管控,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防控体系,对资产负债率、现金流、债务风险等进行重点监测,每季度进行检测预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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