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权威解答:国有企业如何更加有效的促进共同富裕?

01 国有企业如何更加有效的促进共同富裕?

国资委回应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是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上更好发挥作用。


国有企业要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地创造财富,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持续推进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整体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国有企业要更加公平更加科学地参与财富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国有企业薪酬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改革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更好带动民营企业共同发展,促进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


国有企业要更加主动更有作为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积极促进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服务共享,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好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02 “着力健全法治工作体系”主要有哪些举措?    

国资委回应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规〔2021〕80号,文件提出“着力健全法治工作体系”。该法规将在健全领导责任体系方面,坚持企业党委(党组)对依法治企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推动各项要求向子企业延伸。


在健全依法治理体系方面,指导企业高度重视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地位,科学配置各治理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落实总法律顾问列席党委(党组)会、董事会参与研究讨论或审议涉及法律合规相关议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制度,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重大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事项必经前置程序。


在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方面,明确法务管理机构归口管理职责,健全规章制度制定、执行、评估、改进等工作机制,加强法律审核把关,构建分层分类的制度体系框架,强化对制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在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方面,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务管理机构归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合规管理,探索构建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协同运作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在健全工作组织体系方面,加大企业法律专业领导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在部分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推进符合条件的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进入领导班子。推动总法律顾问制度在集团总部及其重要子企业层面写入章程,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定位,直接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加强法务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与企业规模和需求相适应的法治工作队伍,持续提升法务人员能力水平,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重要《意见》!要求法务人员全程参与混改投资并购等重大项目

2021-11-2


03 世界一流企业法治工作有什么标准?

国资委回应

国务院国资委在《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20〕39号)中提出,到2022年部分国有重点企业管理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我们体会,一流的企业不仅要有一流的技术、一流的产品这种“硬实力”,也要有一流的法治工作这样的“软实力”作为支撑保障。具体可以从五个维度来理解。


一是一流的法治理念,从主要领导到普通员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把依法合规、不逾红线作为经营管理的首要前提和基本衡量标准,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二是一流的治理机制,以公司章程为统领,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治理结构更加规范,依法决策机制健全,风险管控精准到位,企业经营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三是一流的管理系统,建立党委(党组)顶层谋划、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法务管理机构主责推动、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法治建设管理系统,有效动员各方力量,汇聚依法治企工作合力。


四是一流的业务能力,拥有一支精法律、通业务、懂管理,能与世界一流企业法务人员同台竞技的高素质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在全球范围内具备较强的规则话语权、行业引领力和价值创造力,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是一流的价值创造,法治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全程参与企业改革,助力重大专项,促进品牌价值提升,有效应对外部变革,确保改革发展各项任务依法合规进行。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对世界一流法治工作标准开展专题研究,后续将指导中央企业持续深化对标、加快补齐短板,推动部分企业法治工作率先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04 国有企业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什么样的贡献?    

国资委回应

国有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建政治优势,为建立、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形成公有制经济优势地位为重要标志,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得以确立。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通过没收官僚资本、继承解放区公营经济,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新建一大批国营企业,使得以国营企业为代表的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优势地位。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得以确立,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以国有企业作为主体、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重要标志,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得以巩固发展。在一段时间内,我们优先发展重工业,推进“一五”时期156项重点工程,建成了鞍钢、一重、一汽、一拖、沈飞等一大批骨干企业,逐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与国民经济体系。特别是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成功研制出“两弹一星一艇”等一系列“大国重器”,真正奠定了我国有影响力的大国地位,有力捍卫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安全。


以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中心环节、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为重要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发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逐步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成为独立市场主体,总体上实现了与市场经济相融合,有力带动和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以新时代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形成一批世界级企业为重要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有力彰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国有经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挥,推动国有企业在做强做优做大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显著成效。


经济实力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全社会创造和积累了巨大财富。2020年底,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的资产总额达到218.3万亿元。“十三五”时期,中央企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8.8%,期末资产总额达到68.8万亿元。49家中央企业进入世界500强,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落实国家战略坚决果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自贸港建设等重大战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全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取得了以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导航、5G应用、国产航母等为代表的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成果,建成了港珠澳大桥、白鹤滩水电站、“深海一号”油气田、张北柔直电网工程等标志性重大工程。


服务社会、保障民生坚强有力,充分发挥了顶梁柱作用。“十三五”时期,中央企业累计上交税费近10万亿元、上交国有资本收益4135亿元,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资本1.2万亿元;通信企业累计降费让利约7000亿元,电力企业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约4000亿元。全力做好“百县、千亿、万点”扶贫攻坚任务,国资央企定点帮扶的248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累计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近千亿元,1.2万个各类扶贫点全部脱贫出列。


回顾国有企业艰苦创业、不懈奋斗的发展史,可以说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不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翁杰明: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2021-11-5


05 各地混改推进工作中是否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情况?    

国资委回应

国资委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上看,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一大批企业通过混改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突出效率,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促进了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在工作中也发现有的混改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合作失败,公司运营出现困难等情况,甚至也还发现个别人以改革名义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推进包括混改在内的各项改革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国资委对此高度重视,坚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进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要求国有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流转通过资本市场公开进行,实现资产定价市场化、操作阳光化。同时,要求产权转让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国资委还印发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加强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具体操作环节指导,严格规范混改行为。


第二方面,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管合力。通过整合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监督力量,推动中央企业把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决策审批、资产评估、职工安全等环节纳入到内部审计的重点工作,开展国有企业重点任务落实专项督查,对部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专项检查,强化对混改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混改过程中的问题偏差。


06 中央企业四季度收官之际能否确保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任务?

国资委回应

中央企业前三季度经济运行起点高、态势好,但是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不稳定、不均衡因素依然较多。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国资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苦干实干、积极进取,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有以下几方面的措施和工作:


第一,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巩固高质量发展成果。近期,国资委正在统筹研究具体措施,推动中央企业提前谋划,统筹考虑今后三个月和明年的工作安排,鼓励中央企业以深化提质增效、瘦身健体、创新发展、防范风险等工作为重点举措,在开拓全球市场、优化产业布局、增加有效投资、加大研发投入等方面下功夫。同时,做好企业运行监测,逐户逐项对照目标任务进度,督促企业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确保完成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从企业微观层面积极作为,落实好跨周期调节工作的有关要求,防止企业经营大起大落,为实现经济跨周期调节积极作贡献。


第二,扎实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注入高质量发展动力。强化源头供给,集聚创新要素,促进创新协同,优化创新生态,培育更多科技领军企业,完善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积极推行“揭榜挂帅”“赛马”机制,让科研人员真正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为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第三,全力落实国企改革重点任务,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第四,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高质量实施“十四五”规划,大力布局战略性产业,加快组建新的中央企业集团,加快业务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计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行业领域集中,增强在国家经济、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同时,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严控高能耗、高排放和过剩产能项目,加快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


第五,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强化企业运营安全,严控债务风险、投资风险、金融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生态环保风险、产业链安全风险等,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


近期,国资委专门召开了中央企业有关会议,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同志有针对性地对四季度工作作了部署。从目前中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趋势看,虽然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和挑战,但是只要工作到位,我们有信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来源:国资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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